关于开展辽宁园林大师、园林工匠
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单位(团体)会员、个人会员:
近年来,随着风景园林事业的长足发展,我省涌现出一批理念新、视野宽、水平高的园林艺术工作者和在风景园林岗位上钻研园林工艺,技术精湛的能工巧匠。为激励先进与进一步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,省风景园林协会决定,在会员中开展辽宁园林大师、园林工匠的推荐评选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园林大师
1、园林大师推荐条件:风景园林行业从事规划设计;景观造园;园林建筑、雕塑;植物种植与保护和科技工作等。具有高级园林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、业绩突出的从业人员。
2、入选人员考核重点:看多元化创新的设计理念;看作品反映的自然生态与地区文化特色相结合的实际效果;看科技成果和工作业绩。
3、评选出的园林大师,由省协会颁发荣誉证书;进入省风景园林协会专家库;向相关传媒、教育、科研、企业等方面推介。
二、园林工匠
1、园林工匠推荐条件:从事风景园林工作十五年以上,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、业绩突出的从业人员。
2、入选人员考核重点:爱岗敬业,有献身园林事业精神;坚持工艺标准,诚实劳动,技术精湛;有创新意识,刻苦钻研,在园林施工和养护管理上有创新性成果。
3、获得园林工匠称号的,由省协会颁发荣誉证书;进入省风景园林协会专家库;向相关传媒、教育、科研、企业等方面推介。
三、推荐评选程序
1、推荐评选活动采取本人申报和所在单位推荐相结合;专业部门和社会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方法。协会秘书处根据申报和推荐情况,提出初选名单,经省协会组织专家考核,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,会长办公会讨论批准。
2、推荐评选要求:认真贯彻党和国家培育大国工匠精神要求,在风景园林队伍中形成执着专注、作风严谨、精益求精、敬业守信、推陈出新的浓厚氛围。增强群众对城市修补、生态修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。推荐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3、材料申报要求:请参加园林大师、园林工匠推荐评选的单位和个人,按要求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,所有材料报U盘)送省风景园林协会秘书处。
附:1、辽宁园林大师申报表(请到本站会员专区/下载中心下载)
2、辽宁园林工匠申报表(请到本站会员专区/下载中心下载)
联系人:宇文永刚
电 话:024-23224909 1399883455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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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4月19日